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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 巍澜AU 一个关于警察巍和酒吧老板澜的故事

喜开新坑!OOC是我的~中长篇预警 暂定两天一更

第一章


这已经是沈巍第十五次光顾这间酒吧了。


这间名为“红尘”的酒吧,面积不大,满打满算将将探上三百平。装修风格比较复古,灯光略显昏暗,没有大型的led屏幕,没有乐队驻唱,也没有花里花哨的装饰品。酒吧中间有三个大的皮质卡座,每一个都能容纳十一二人同时娱乐。卡座周围分散摆放着六人桌、四人桌和二人桌。整个酒吧没有任何隔断或是幔帐的遮挡,每个人在干些什么吧台都看得一清二楚,毫无私密空间可言。


沈巍每次来都会坐在酒吧东南角靠墙的位置,点一杯度数较低的莫吉托,静静地看着永远都混迹在酒吧中心灯光最亮处的那个蓄着毛渣渣胡子茬的男人。


沈巍总是一个人来,在酒吧里停留个二三十分钟,就着那人的笑脸饮完一杯,而后又一个人离开。他就那么安静地坐着,静得像是与周围的空气都融为了一体。一开始服务生还跟他搭上几句,之后见的次数多了,明白他的寡言,也便不再多话,看到他来就默默端上一杯莫吉托,于是,从头到尾,他便一句话都不说了。


那个留着胡子的男人,名叫赵云澜,是“红尘”的老板。他今年二十有七,样貌风流俊朗,长着一副白生生的面容,却偏好在胡子上做点文章。就他的话讲,这胡子对他来说可不只是男性荷尔蒙的象征那么简单,那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他的遮羞布,和内裤一样,属于同等重要的存在。他总觉得自己白面小生的脸配不上胸膛里那颗放纵不羁的心,多了这点装饰才算是真的表里如一了。故而,他专门买了可以做造型的剃须刀,三不五时就拿出来对着镜子修剪嘴边的那圈硬毛。边缘不需要的杂草统统消灭掉,留下的规规整整像是圈在花圃里的植物,不长不短齐刷刷地站着,没有一个枝丫探出圈外,全都朝着同一个方向骄傲地挺立着,因它们是如此的重要。


与赵云澜不同,沈巍的脸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即使是工作最忙碌的时候,哪怕在单位几个日夜连轴转,他的外形也总是一丝不苟。他生的甚是好看,好看得可以用美来形容,只可惜性格生冷,脸上总是罩着一层霜,再加上鼻子上架着副眼镜,挡住了他漂亮的双目,才使得他的美不那么张扬了。


沈巍是个警察,就职于龙城警局的刑侦科。他的侦查与推理能力极强,身体素质也是出类拔萃,出案子时胆大心细,能豁得出去,之前有好几个要案都破在了他的手里。上面对他很是欣赏,屡次提拔,年纪轻轻便当上了刑侦科的科长。他不太擅长与人交际,和同事相处也是礼貌且疏离的,好在同事们都比较了解这一点,知道他不是恃才傲物,也没人与他计较。他的下属们更是视他为偶像,在他面前的时候令行禁止,言听计从,私下里一个个的都摇身变成了迷弟迷妹,在外面各种吹嘘。当然,事情总不会那么完美,科里也有几个较沈巍年长的老刑警,能力平平,心胸狭窄,看不惯他出头阻了自己的前途,但这到底是背地里的事,明面上也还是客客气气的。


赵云澜通常没个正形,面上总挂着带点痞气的笑,给人一种什么都不在乎,一切都无所谓的印象。实际上,他确实也是这么个人,平素里好吃懒做,别看自己身上打扮的挺有看头,家里却是乱出了天际。他单身汉一个,从不做饭,日常不是叫外卖就是去朋友家混,家里的厨房除了烧水泡个面之外基本上就是摆设。


他有那么点胸无大志,大学毕业以后在企业里混了几年,也没混出个名堂。他觉得自己实在是不适合这种朝九晚五坐办公室磨屁股的营生,于是,在某一次被领导刁难过后,他当着一众同事的面对那个无限压榨他们的资本家竖起了中指,然后便潇洒的一转身拍拍屁股走人了。


他性格叛逆、倔强,自小就是个有主见的孩子,从不愿听别从人的差使。这种性格的养成与他的家庭有很大的关系,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得癌症去世了,他父亲赵心慈一人把他带大,但由于工作很忙,对他成长给予的关注有限,以至于他的事情大多都是自己做主,渐渐地便长成了这样。其实他是蛮懂事的,心里体谅父亲的不易,上学的时候也挺努力,没给家里惹什么乱子,后来顺利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便离了家。把他养育成人后,赵心慈也算是撂下了包袱,找了个离异的女人重新组建了自己的家庭。那个女人带着个女儿,当时正在上高中,名叫祝红。


赵云澜的大学在外地,只有寒暑假时才回家住。每次回了家,后妈待他都很热情,祝红学习不是很好,赵心慈就让他给妹妹当家教补习功课,一来二去的,两人的关系也因此变得亲密起来。赵云澜对这个重组家庭是满意的,但他觉得自己一大老爷们儿总呆在家也不合适,于是大学毕业以后就自己租了房子搬出去住了。


工作了几年,攒了些钱,辞职以后赵云澜便寻思着自己做点买卖。他顶爱热闹,善交际,人缘也好,圈里圈外结交了不少朋友,当然,这里的圈指的并不是职业范畴的圈,而是同志圈。没错,赵云澜是个彻头彻尾纯的不能再纯的同性恋者,他还常常把“我是全龙城最1,1里面最帅的!”自我评价挂在嘴边。他是十分了解自己的,知道自己天性懒散不适合做一些费神费力的事,思忖良久,最终决定开一间小规模的酒吧。他特意在商业街外围一条安静的巷子里盘了间店面,不是他自恃清高不愿驻进繁华地段,只是那里的房租太高,他着实在是承担不起。


沈巍与留着胡子的赵云澜一样,是个表里如一的人。他的生活极致简单,简单到可以算得上是乏味。工作时忙时闲,有案子时全城到处追查,没日没夜的加班;闲时就坐在办公室里研究经典案例的卷宗或是犯罪心理学,要不就是去基地联系枪法、锻炼体能与格斗技巧等等。工作的时候刻板,私下里他也没什么娱乐项目,人生最大的爱好大概就是看书了。他是擅长学习的,只不过他更偏爱通过书籍而不是网络来汲取知识。


沈巍的家不大,是两室一厅的格局,只有他一个人住。为了方便打理,他把家布置得特别简单,除了生活必须品之外就再没有多余庞杂的东西了,唯独书房,三面墙都嵌了直通房顶的书架,上面密密麻麻摆满了各类书籍,屋子中间摆着一个书桌,闲来无事时他便是坐在这里消磨时光的。


除了同事,沈巍几乎没什么朋友,他不擅长也不愿意与人打交道,除了有时候想说些心里话却找不到对象之外,他是喜欢寂寞的,寂寞对他来说是可以做一切事的自由,是真正归他所有的。要说这世上还有什么让他惦记的人,那可能就只有龙城孤儿院的院长了。沈巍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自他有记忆起就生活在孤儿院里。孤儿院的小孩子很多,条件不好,人人都希望能被一个好家庭收养,可有意收养的人来了又走,瘦瘦小小的沈巍却始终没有入选。那个时候他不止个子小,胆子也小,还很自卑,害怕被拒绝所以从来不敢对别的小朋友说“带我一个吧!”,于是,他总是形单影只,做什么事都是一个人,为此,院长对他便倾注了更多的关心。


沈巍的头脑极好,学习成绩一贯是拔尖,上了高中以后他便开始一边上学一边打零工,挣来的钱除了给自己置办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之外,剩下的都补贴给了院里的小孩子们,这个习惯甚至一直保留到现在,他每年仍是会拿出一部分积蓄捐给孤儿院,虽说是九牛一毛,但哪怕是能给大家改善一顿伙食,他也是高兴的。高中毕业以后,他考上了公安大学,大概老天也是体恤他的,从那以后他便一路顺风顺水做到了现在的位置。


在旁人看来,沈巍也算是事业有成了,如今已到而立之年,还没成家实在是说不过去。因此上,单位的同事也好,孤儿院的老师也好都乐此不疲地给他介绍对象。对此,沈巍很是头疼,虽说每次他都是礼貌的回绝,但总有些时候,对方盛情难却,而自己又实在抹不开面子,就不得不跟人家女孩子见上一面,当然,也仅仅只有一面。总这么吊着,大家只以为他是心气高,但个中原委他却实难对别人讲出口。


他的性取向出了偏差,这是沈巍上大学的时候发现的。当时他对自己的舍友动了心思,起初他也不以为意,只觉得那是朋友间的喜欢,直到某一天在澡堂洗澡时,他看着对方的裸体起了生理反应,才顿觉不妙。这太过骇人的事实让他消沉了好一阵子,以至于那刚刚萌芽的初恋还未有机会长大便被他一脚踩了个稀烂。那个时候年轻气盛,他是绝不能允许自己有这种与众不同的癖好的,于是手忙脚乱紧紧关上了心门,从此再没让任何人有机可乘。直至多年以后,他才慢慢解开这个疙瘩,承认了自己同志的身份。


如今他虽是坦率的接受了自己,可以他清冷的性子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也没什么途径可以结识到圈子里的同类。索性他一直清心寡欲,对情爱方面的事也算是比较迟钝,一个人就这么过着,不知不觉间便已32岁了。原本他以为自己会一直这么过下去,可命运的安排有时候就是这么微妙,前段时间在他便衣追查毒贩行踪的时候,无意间就发现了这么一家名叫“红尘”的同志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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